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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shuangwu 于 2007-12-7 18:00 发表 事实上,Jambalaya正是我们这里的著名餐点啊,不过不是很合我的口味. ... 当然某小孩做的貌似要比我们这种速成的好吃,不过第二天更好吃的说法我还是首次从qaf得知. by the way, 我在新奥尔良(new orleans,LA)
原帖由 shuangwu 于 2007-12-13 05:06 发表 hehe,事实上那个男人说的就是曾住新奥尔良,new orleans, 奥尔良原在法国,法国殖民者到了美国这里为了纪念家乡就给她命名为新奥尔良. 那个东西口味一般,不象炒饭,倒有点像菜饭,就是味道比菜饭重,配料也多一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