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心理学,社会学,心理谘商,变态心理学和精神科病学,小的也学过一些
但我不会这样分析BM和BJ
理论不绝对,因人也而异,旁人分析判断当事人,但旁人不是当事者

B大叔有没有遗憾?有没有把小J当成代替品?B专情的是M不是J?
也不是旁人说了就算

不知楼主自己是否有发现,你的字里行间里,夹杂着矛盾
如果你察觉不出来,那就酱样鸟

小J咱们回家鸟….

[ Last edited by 達達 on 2005-10-17 at 06:51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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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inally posted by 洛迦王子 at 2005-10-16 02:32 PM:

      恕我直言,你说了一大堆我不知道你想要说明什么,似乎除了说明你学过“心理学,社会学,心理谘商,变态心理学和精神科病学”之外,与问题有关的你一点也没有涉及。那么矛盾在哪,说来听听,洗耳恭听。

...


我沒有否定樓主的感同身受,只是不認同
楼主后来用性社会学来强化自己的推断
但我不会这样分析的BM和BJ

毕竟这种答案无绝对
祝你的BM在你的心里永留存……

[ Last edited by 達達 on 2005-10-17 at 06:50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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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客氣

[ Last edited by 達達 on 2005-10-17 at 06:49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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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了又想,还是决定上来说一句
尊重楼主心里的BM
但为了BM,而把小J定位成替代品,实在没必要,也必须为J说句话

B-->M
B-->J
但M和J是两个独立个体,所以M不等于J
不能因为都有B,所以M和J就必须扯在一起
然后J被冠上「代替品」,好让B-->(J)-->M

这个式子怎么看,都看的出来这是「个人公式」
J是不是代替品?还要B同意才行
即使B同意,J也不一定同意

言尽于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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